認得與認識

2020062116:30
在高中生還是小學生時,曾經為「認得」與「認識」下過這樣可愛的註解:「認得,就是我認出你了,認識,是我們剛剛開始做朋友。」

認得與認識,好像說的是同一件事,卻又有著一些晦暗不明的不同。認得,是認而得之。認識,是認而識之。認有辨別之意,得有獲取之意,識有知曉識別之意。

所以「我認得你」,表示我能從你與他人中分辨出你,而「我認識你」,代表的是我從你的外表向內看見知曉你。就如一開始的註解,認得是開始,認識是再往前一步,我們可以認得很多人,卻無法認識每一個認得的人。

除卻自己之外的認得與認識,我們對自己,是認得還是認識呢?是認得自己的外在,能從他人的眼光評價中認出自己。還是可以向內認識真實的自己,知曉自己的想望、渴求、能力、限制,然後跟內在的自己做朋友。

我喜歡從認得的人之中找出值得認識的人,包含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