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與認得

2019071801:29
當高中生還是呆萌小二生的時候,曾經這樣問過「認識與認得的差別是什麼?」,同時自己得出一個很可愛的答案~認識就是我知道你,但我們還不是朋友。認得則是我已經認識你,而且我們有機會變成朋友。

認有辨別之意,識有記於心的含義,得則有獲取的意思。所以認識,可以是知道一個人,而且除了外表的形象外,對他的內在也有一些了解。認得,則是知道一個人,但僅止於獲取到目光所及之外在形象。

認得,只要提供外在形象即可,但認識,卻需要被知道更多內在的自己。所以公眾人物如偶像,政治人物,應該很希望被認得,卻很擔心被認識。日常裡的我們也許可以認得很多人,但認識的其實並不多。而回歸到自己本身,我們是希望被認得,還是渴望被認識呢?

或者,想要的,想說的,只是這樣一句~我在人群中認得你,然後慢慢認識你。